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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

2019年08月27日 14:45:16  版权所有:京华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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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

【概念定义】

本办法所指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公约、他国有关法律法规所定义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资历证书。

【认证内容】

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为:

(一)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提供认证;

(二)为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提供认证;

(三)为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四)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书。

【提供认证范围】

留服中心仅对下述证书提供认证服务:

(一)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三)在台湾地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四)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五)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学士以上

【暂不提供认证范围】

以下国(境)外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一)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三)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四)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五)违法或违规获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以及不被所属国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六)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七)国(境)外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申请方式】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可采用网上提交或网上提交与书面递交相结合的方式。

为方便留服中心与有关机构进行文凭证书的真实性核查,申请者在正式提交认证申请的同时需签署核查授权声明。

申请者使用留服中心提供的服务时,须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并同意《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使用协议》。

【申请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二)留学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如未出境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的身份页);

(三)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四)已签署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核查授权申明。

(五)留服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或相关境外机构为配合核查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确认】

留服中心在接到申请者正式提交的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后,会发给申请者确认通知,并告知申请者认证进度的查询方式。

【真实性申明】

留服中心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因申请者提供虚假、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或材料而致使留服中心得出与事实不符认证结果的,申请者须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后果。

【补充证明】

在认证评估的过程中,留服中心可根据需要要求申请者提供补充信息和材料。

【评估期间】

留服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和调整各国(类)别所需的评估期间。如因不可抗力造成认证评估期间延长,留服中心将通知申请者,并告知评估期间延长的具体原因。

【认证结果的内容】

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结果包括:

(一)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暂未认证通知单;

(六)留服中心出具的其他认证结果。

【可在线查询期间】

留服中心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中于2006年1月1日以后、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中于2008年8月1日以后、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中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认证书,可在留服中心网站上进行在线查询。

如果认证结果在网上无法查知或网上查询的信息与纸质认证结果不一致,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可通过书面来函的方式查询特定认证结果的真实性。

【违反真实性后果】

因申请者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导致认证结果与实际情况偏差的,留服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并依据《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涉假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拒绝受理涉事人员提出的任何认证申请,并保留诉诸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涉事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涉假行为申请人将被纳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涉假行为黑名单”,留服中心与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共享相关信息,并针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涉假行为建立联合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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